(1)、票据是设权证券,证券权利因作成证券而创设。 (2)、票据是债权证券。 票据权利人对票据义务人可行使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 (3)、票据是金钱证券。 票据以一定的金钱为交付标的。 (4)、票据是流通证券。 票据通过背书或交付而转让,在市场上自由流通。 (5)、票据是无因证券。 票据权利的成立,不必以债权人与债务人的原因关系的成立为前提。 (6)、票据是文义证券。 票据上所创设的权利和义务,均依票据上记载的文字内容来确定。 (7)、票据是要式证券。 票据必须依法定形式制作才能具有法律效力。 (8)、票据是占有证券。 任何人欲主张票据权利,就必须实际占有票据。 (9)、票据是提示证券。 票据权利人请求付款或行使追索权时,必须向义务人提示票据。 (10)、票据是返还证券。 票据权利人在实现票据权利后,必须将票据返还给义务人。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的判刑,具体包括三点: 1、触犯本罪的,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其对违法票据保证的行为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应该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应这样处罚: 1、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在票据业务中,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保证,从而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2、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规定处罚。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票面面值乘票面利率乘票据期限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乘(1+票面利率乘票据期限) 票据到期期限计算公式:贴现息=票据到期值乘贴现率乘贴现期 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乘利率乘期限(若是不带息票据,则票据到期值=票据面值) 例如,6月1日开出一张期限6个月的商业汇票,到期日是12月1日,假如8月1日去银行贴现,则贴现期为8月1日到12月1日,即贴现期为4个月。若9月15日去贴现,则贴现期为15+30+30=75天(9月15天,10月和11月为一个整月,按30天计,期限算法为算头不算尾)。
票据是指出票人依法签发的由自己或指示他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即某些可以代替现金流通的有价证券。 广义的票据泛指各种有价证券和凭证,如债券、股票、提单、国库券、发票等等。 狭义的票据仅指以支付金钱为目的的有价证券,即出票人根据票据法签发的,由自己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或委托他人无条件支付确定金额给收款人或持票人的有价证券。
下列情形下可以行使票据追索权: 1.到期未支付:票据在到期日到来时,出票人或承兑人未能按照票据上的付款或承兑义务支付相应的款项; 2.拒绝付款:出票人或承兑人明确表示拒绝支付票据上的款项,或者拒绝履行承兑义务; 3.未经兑现退票:持有票据的权利人将票据交付给银行兑现,银行未能兑现票据并退回给持有票据的权利人。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 1、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属于过失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 1、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属于过失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 1、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属于过失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
对违法票据保证罪既遂: 1、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如果是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特别巨大的,可以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属于过失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罚。刑法是规定犯罪、刑事责任和刑罚的法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