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函种类可分为信用保函和付款保函。 信用保函是指被保证人不对受益人履行的义务,保证人应负责赔偿相对受益人经济损失的保函。 付款保函是指保函的受益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履行了义务,被保证人就要履行付款的责任,否则付款的责任就应由保证人承担的保函。这类保函主要是用于进口设备、技术及租赁业务项目的担保。
不开发票是属于违法的行为的。 根据法律规定,在购买商品后,消费者有权向商家索要发票,商家也有义务出具发票。如果有商家不出具发票的行为的,消费者可以去有关部门进行举报。 根据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商业惯例向消费者出具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消费者索要发票等购货凭证或者服务单据的,经营者必须出具。
只开票没合同需要交印花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在我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发票也是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因此需要交印花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第一条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应当按照本条例规定缴纳印花税。
除了购买方属于其他个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外,其他情况可以按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纳税人发生应税销售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应税销售行为的购买方为消费者个人的; (二)发生应税销售行为适用免税规定的。 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有A向消费者销售商品;B销售免税商品。
一般情况下普通发票地址填写错误并不会造成严重的后果,如果不放心最好是在规定时间内申请重新开发票。地址填错了后还没交给买方时可以将原有发票作废,否则就需要追回后重新开具。根据现行发票填写规定,发票信息填写错误只要不涉及代码、号码、开票日期、金额税额、购销双方税号等,是不会影响发票报销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
票据追索权,是指票据当事人行使付款请求权遭到拒绝,或有其他法定原因存在时,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法定费用的权利,是第二顺序权利,又称偿还请求权利。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和最后被背书人外,还可能是代为清偿票据债务的保证人、背书人。 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追索权的行使必须是以持票人不获付款或不获承兑为前提,只有在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无从实现的情况下,才能依法行使追索权。
票据大写金额填写错误时,不准涂改,必须作废重开。票据小写金额和其他地方有涂改的,经办人需要在涂改的地方签字(盖章)确认。收据是收款单位提供给付款单位的收款证明。收据一式三联,第一联做为收款单位的存根联,第二联是付款单位,第三联是收款单位的记账联。要是银行存款没关系,直接拿着银行的进账单,先单方面作废你的收据。然后重新开据新的收据,通知业主来取。必要时登报发表个声明。
发票有期限。1,普通增值税发票的有效期限为半年,超过半年不可以再使用,必须到税局去核销,领取新的发票。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效是长期有效,不过如果你的进项发票超过3个月,就不能抵扣了,同样,你开出的也是,对方超过3个月,就无法抵扣了。2,普通发票以前手写的有限制,最低是两年为期限,也有各地税局另行规定的,无统一标准。改成机打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后,规定和增值税发票一样。3,目前,对于企业按规定取得有关资料后开具红字发票并没有时间限制,但建议企业应尽快处理。4,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限是90天,发票开出90天后如果没有抵扣的话就只能当普通发票一样处理,普通发票入帐期限要宽一些,但所有的发票最好不要跨年度入帐,否则税局查所得税时会要求调帐处理。5,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要按规定纳税,原则上没有限制,但如果长时间不开专用发票,可能要将发票的限额改为千元版。有个别地区有时间限制。
1、开票方(收款方)优惠,不计零头,但不愿做返利开红票手续;2、报销人让开票方故意多开,以便报销时可以虚报.账务处理时,应该按实际付款金额入账,发票金额大于付款金额的,不受影响.发票金额小于付款金额的,应该补足发票.从管理上讲,应该严格审核采购项目金额,杜绝上面所讲的第二种情况发生.
根据不同业务备注栏内容不同。如销售折扣业务中,纳税人采取折扣方式销售货物,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分别注明是指销售额和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的“金额”栏分别注明的,可按折扣后的销售额征收增值税。未在同一张发票“金额”栏注明折扣额,而仅在发票的“备注”栏注明折扣额的,折扣额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