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立案过程具体有: 1、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 2、民事庭受案后,向另一方发出传票,要求其在某个时间到庭应诉。同时,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参诉; 3、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这是必经程序); 调解的结果有3种: (1)经调解后双方愿意维持婚姻的,则由你撤回起诉,婚姻继续有效;
按照规定,法院是有主动调查取证的权利,只是适用的情况不是很多。而且法院主要是案件审理,一般调查取证的话由离婚代理律师完成,所以大家在收集证据方面有困难的时候,可以求助于专业律师。
离婚案件属于民事案件,当事人不需要在公安局立案。如果是公诉案件,当事人是不能撤案的。 《刑诉法》第二百零六条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本法第二百零四条第三项规定的案件不适用调解。
离婚案中法院会采纳的证据: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保证书等表示悔改,这是婚外情的关键证据。 二是嫖娼事件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做出处理。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五是捉奸在床
调解是指中立的第三方在当事人之间调停疏导,帮助交换意见,提出解决建议,促成双方化解矛盾的活动。 根据最高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184条:原审原告增加独立的诉讼请求或者是原审被告提出反诉的; 第二审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原则就新增加的诉讼请求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告知当事人另行起诉。 185条:第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法院认为应当判决离
二审期间,当事人对有关证据无法自己调取的,且证据对案件事实有关的,可以申请法院调取。申请调取证据要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书,载明证据的所在的单位或者保管人,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系等情况。 《最高法院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四条: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包括: (一)证据由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无权查阅调取的;
两个孩子抚养权分配: 1、两个孩子都过了哺乳期时,一般情况会判决一人一个。 2、还在哺乳期,原则上会交由母亲抚养,对方需要给付抚养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
离婚案符合下列条件时可以再审:有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新的证据,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等等。 离婚案再审的条件具体如下: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
离婚案抚养费不服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 1.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民法院提出,提交副本一份。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5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在收到之日起 15日内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5日内将副本送达上诉人,对方不答辩的不影响案件的审理。原审人民法
离婚案件被告缺席的,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是否判决离婚要以是否符合离婚的条件来决定的。 离婚诉讼案件的双方必须出席,但如果一方经传唤后拒不到庭的,法院可以作出缺席判决。 缺席判决在一定的意义上是放弃了自己答辩的权利,虽然法院在审理时会慎重对待,但被告缺席对自己来说,明显不利。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缺席审判: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