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诉讼法官问题: 1、法官首先会询问原告、被告双方的姓名,出生年月,核对当事人身份信息和代理人信息; 2、核对身份信息以后,法官会要求原告当庭称述一下诉讼请求; 3、会要求被告对原告的诉讼请求发布意见; 4、回答完上述问题以后,法院会进行询问。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七项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
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二十五条,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财产分割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 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
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反诉可以吗:女方起诉离婚男方反诉是可以的。反诉是民事诉讼法赋予被告的一项诉讼权利,但必须是民事诉讼意义上的反诉。在离婚案件中,原告已经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被告就不能再提出反诉,但是可以提出因原告重婚等原因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请求。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一条,原告可以放弃或者变更诉讼请求。被告可以承认或者反驳诉讼请求,有权提起反诉。
婚外情离婚协议首先应当写明男女双方的姓名、联系方式等具体信息;写明现因男女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有婚外情行为,导致夫妻两人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如下协议; 其次,写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以及财产分割的情况; 最后,写明离婚后,一方不得干扰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个人隐私和商业秘密,不得有故意损坏另一方名誉的行为,双方签字写明时间。
婚内约定离婚赔偿协议首先应当写明甲乙双方的具体个人信息;其次,写明因双方性格不合无法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完全破裂,现双方就自愿离婚一事达成具体协议; 写明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夫妻财产的分割问题以及夫妻是否有共同债务等。最后,写明过错方应当赔偿另一方多少金额。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条,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
离婚申请财产保全后的解封时间,应当根据不同的财产类型而定,一般情况下可以随时解除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收到解除保全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裁定解除保全;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裁定解除保全。 【法律依据】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93条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财产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可以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促使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
如果离婚的情况下,抚养费在法律上并没有明确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法律依据】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第七条,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
陪嫁在离婚财产分割时是可以进行分割的。一般来说,在双方办理结婚登记之后,婚姻关系依法确立。在此期间,夫妻双方所取得的财产均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娘家的“陪嫁”如果是在此期间送出的,应该视为是一种“赠与”行为,所以该财产应该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的。 【法律依据】 《新婚姻法解释三》第七条,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婚姻法第十八条第(三)项
离婚财产及孩子抚养协议拟定的注意事项: 一、子女的抚养费; 二、抚养费具体数额的确定; 三、抚养费给付方式; 四、关于抚养费的变更条款; 五、财产分割方法。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去法院起诉离婚费用:每件10-50元;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诉讼费由谁承担,在案件结束时,由人民法院确定。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