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用婚后收入所得购买的车辆,不管登记在谁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如果是用婚前积蓄购买的且登记在自己的名下,则属于个人财产。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离婚女方不抚养男孩的,要看男方是否同意抚养男孩,如果男方愿意抚养孩子,女方应当按月支付抚养费直至孩子年满十八周岁为止。 如果双方都不想要抚养孩子,由法院对孩子的抚养权作出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对孩子成长有利的原则作出判决。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
离婚判决生效处置财产,一方不配合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离婚抚养费可以一次性付清。法律上认为有条件且双方都愿意的,可以采取一次性付清抚养费的做法,一次性支付一般针对的是由于收入和居所不稳定可能导致长期拖欠抚养费的情况。 【法律依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八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1、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是文职人员,由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2、非军人向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如果军人一方不是文职人员,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如果双方都是军人,由被告所在地或者被告所在地团级以上单位驻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军人对非军人提起的离婚诉讼,由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三条: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
根据《婚姻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人民法院在审理离婚案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遵循以下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 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 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 5、尊重当事人意愿,财产约定先于法定的原则。
夫妻离婚房产可以给子女,可以用协议或者合同的方式约定将财产给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起诉离婚证件不全可到公安机关办理临时身份证,到婚姻登记机关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可以先去补办再离婚,或者诉讼离婚中有合理理由经法官同意后可以没有结婚证。 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无论是协议离婚亦或是诉讼离婚,都是需要提交结婚证的; 但是如果在诉讼离婚中,一方确有合理的理由,如结婚证遗失、毁损等,并且经过法官同意,是可以不提交结婚证的。 按照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是判决离婚的法定条件。
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包含以下; 1、结婚证、户口本; 2、起诉书; 3、夫妻感情破裂的证据以及实施家庭暴力的证据,例如:照片、录音、证人证言等。 【法律依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