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过错方请求离婚损害赔偿须满足以下条件: (1)配偶一方的行为有重大过错; (2)夫妻离婚是由过错方的重大过错所导致的; (3)无过错方因对方的过错行为而受到精神或者物质损害,行为与损害结果具有因果关系; (4)请求方本身没有过错。 【法律依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
如果夫妻双方同意的话,可以起草协议把财产都留给孩子。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没有办结婚证,解除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 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 (一)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
离婚小孩的抚养生活费支付的方式有一次性给付,定期给付或者是以物折抵。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8条,抚育费应定期给付,有条件的可一次性给付。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9条,对一方无经济收入或者下落不明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无过错方提出离婚赔偿的情况如下:《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从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只有在一方有重婚或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行为时,另一方才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请求。 在其他情形下,即使提出,也得
根据新婚姻法相关规定,要根据具体情形判定彩礼归谁,离婚时如果符合双方办理婚姻登记但是未共同生活或者婚前给付导致生活困难的情形彩礼给付方可以请求退还彩礼。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
男方过错,法院判定子女抚养权的原则是: 一、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会判给女方。 二、两周岁以上的子女,会优先考虑条件较好的一方抚养孩子。 三、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四、父母双方可协议轮流抚养子女,这个会根据双方自愿达成的抚养协议,或者在法院的参与下达成抚养协议。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
离婚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 【法律依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 (一)依法请求国家赔偿的; (二)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 (三)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 (四)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 (五)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 (
对于离婚案件,法院会根据当事人的意愿决定公开或者不公开,没有原则上的要求。 【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120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除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或者法律另有规定的以为,应当公开进行。 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