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婚后共同按揭买的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原则上是平均分割。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
法律上没有强制离婚一说,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一方提起诉讼离婚的,法院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需要注意的是分居必须是因感情不和引起的,如因工作学习等原因引起的分居满2年以上不是离婚的法定条件。 同时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是离婚的充分条件而不是必要条件,未分居但具备其他法定条件的仍可以判决离婚。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中明确规定,家庭暴力的受害方所有权要求的损害赔偿,不仅包括物质损害赔偿,还包括了精神损害赔偿。 关于精神损害赔偿金的具体数额则由受诉法院根据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过错方的侵害程度等因素综合确定。 物质损害赔偿方面,无过错方(受害方)除了可以要求医疗费外,还可以要求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离婚当事人有抑郁症也是有抚养权的,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当事人有抑郁症只能说适不适合抚养孩子,任何人都不能剥夺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权。 《婚姻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被拆迁房是私有住房,如果所有权是夫妻一方在结婚登记之前取得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而不能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如果所有权是在结婚登记之后取得的,被拆迁房和安置房的差价是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结清的,此种拆迁安置房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如果房子为婚前个人财产的,则应归房子所有人;如果房子是婚后取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离婚双方平均分配。 《婚姻法》第十七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
起诉离婚被告不接传票时,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作出缺席判决。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四条规定,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或者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可以缺席判决。
一般情况下,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婚姻关系作为一种身份关系与当事人的人身密切相关,如果本人不参加法庭审理,法院将无法对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等实质性问题查清案件事实。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二条:离婚案件有诉讼代理人的,本人除不能表达意思的以外,仍应出庭;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出庭的,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
在一些情况下,因为夫妻中一方的过错而导致夫妻最终离婚的,此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根据《婚姻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一)重婚的;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三)实施家庭暴力的; (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对行为能力受限制的当事人,办理离婚,只能到法院起诉离婚,不能办理协议离婚。所以,需要到对方户籍所在地区法院起诉离婚。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八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配偶有虐待、遗弃等严重损害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的人身权利或者财产权益行为,其他有监护资格的人可以依照特别程序要求变更监护关系; 变更后的监护人代理无民事行为能力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