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面谈人可以是本人签字。 公司劝退,可以在离职面谈记录上签字,但是面谈记录要真实,不能对自己不利。因为如果用人单位劝退的,应该有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没有任何合法理由,也没有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不存在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情形,可以认定该用人单位行为属于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应该支付赔偿金,即每工作一年支付2个月的本人工资,俗称2N。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七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离职签订保密协议需要给钱。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辞工到期压十五天工资是不合法的。 可依法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在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离职时格式化电脑属于违法行为。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因此商业秘密包括两部分: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如管理方法,产销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报等经营信息;生产配方、工艺流程、技术诀窍、设计图纸等技术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五条之规定,监督检查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对调查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离职手续的办理延后,最后工作日不需要延后。 离职手续办理流程:(1)、离职员工将离职手续表交部门负责人签字。部门主管以上岗位需经总经理签字。(2)、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的助理向离职员工收回工作证,员工手册,工作服,办公用品,确认上交无误后由助理签字确认.(3)、由财务部检查离职员工与公司在财务上是否有拖欠(包括所借款项,出差报销),如有拖欠当场清还,无拖欠则由财务部在离职手续表上签字确认。(4)、离职员工在得到离职手续表上所有需要的签名后,人事行政部向员工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5)、人事行政部安排人员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备案手续;凭备案审核意见,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中止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同时封存离职员工的公积金。如离职员工需要转移公积金则由人事行政部根据其所提供的新账户进行转移,如需取出则由员工自行办理。(6)、人事行政部在职工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保险待遇审核手续。(7)、人事行政部将离职员工的档案重新归档,同时结清工资。
离职手续可能会涉及到工资,奖金。 辞职后工资,奖金扣分是不合法的。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离职拖欠工资赔偿金依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来算。 离职后拖欠工资,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积极补偿;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仍不支付的,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离职协议有法律效力。 一般情况下有法律效力。只要离职协议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无证据证明签订离职协议时存在受欺诈或胁迫等情形,那么应认定为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离职协议具有法律约束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三条之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法律并没有规定离职是要提前15天通知的说法。 按照法律规定,员工离职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需要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离职,不要通知用人单位。此外,非全日制用工中,员工离职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不要提前通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一条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