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单托收的种类有:1、即期付款交单。2、远期付款交单。3、承兑交单方式。 【法律依据】 《跟单托收统一规则》第二条:托收的定义就本规则各项条款而言: (1)托收是指银行依据所收到的指示,处理下述第(2)款所界定的单据,取得付款及/或承兑;或付款交单及/或承兑交单;或按照其他条款和条件交付单据。 (2)单据是指金融单据及/或商业单据。 金融单据是指汇票、本票、支票或
具体行政行为种类如下: 1、行政许可。 2、行政处罚。 3、行政强制。 4、行政征收。 5、行政给付。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
公司债券的种类: 1、信用公司债 信用公司债是一种不以公司任何资产作担保而发行的债券,属于无担保证券范畴。 2、不动产抵押公司债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3、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 证券抵押信托公司债是以公司的金融资产(如公司持有的股票或债券)为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4、保证
知识产权纠纷的种类如下: 1、归属权纠纷。是指主体之间就谁是真正的知识产权人谁应该具有知识产权所发生的争议,如是单方知识产权人还是共同知识产权人等纠纷。 2、侵权纠纷。是指知识产权人与不特定第三人因侵权行为发生的争议,如未经知识产权人许可,擅自使用其知识产权从而导致双方发生的纠纷。 3、合同纠纷。是指知识产权转让、许可使用等合伺中各方当事人因合同而引起的争议,如受让方超越合同
教育行政处罚能力罚的种类如下: 1、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2、销办学许可证; 3、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七十四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收取费用的,由政府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第七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举办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
人身权利又称人身非财产权,是指与人身直接相关而没有经济内容的权益。属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 人身权利主要包括人格权和身份权,人身自由权,生命健康权和人格尊严权,人格尊严又包括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姓名权和隐私权等。 我国《刑法》为了切实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不受侵犯,专章规定了侵犯公民人身自由权利,民主权利。 《刑法》明确规定:保护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
教师行政处罚主要包括的种类如下: 1、申诫罚: (1)警告; (2)通报批评。 2、能力罚: (1)取消考试资格; (2)取消考试成绩; (3)停考或限考; (4)取消录取资格。 3、财产罚: (1)罚款; (2)没收违法所得。 4、人身罚。 【法律依据】 《教师法》第三十七条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
附条件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特别规定一定的条件,以条件是否成就来决定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的合同。 附条件可分为延缓条件、解除条件、肯定条件、否定条件。 1、延缓条件又称生效条件,是指对于民事法律行为效力的发生起推迟作用的条件。 2、解除条件,是指可以使已经生效的法律行为失去法律效力的条件。 3、肯定条件,是指以发生某种客观事实为附条件的内容,故又称积极条件。 4、
实践合同,又称要物合同,是相对于诺成合同而言的一种合同类型,其指除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以外,尚需交付标的物或完成其他现实给付才能成立的合同。 通常认为,定金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保管合同、借用合同与代物清偿协议是典型的实践合同。 如《担保法》第90条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9条的规定,可以视为承认了定金合同为实践合同。 《合同法》第211条、《最高人
我国法定的主刑主要分为以下五类,分别是: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 1、管制。管制是最轻的主刑,是我国独创的一种刑罚。对于罪行较轻,应当判刑但又不必关押的犯罪分子,适用管制,可以减轻国家负担。 2、拘役。是剥夺犯罪分子的短期自由,就近实行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它是介于管制与有期徒刑之间的主刑,主要适用于罪行较轻,需要短期关押的犯罪分子。 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