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有期限的租赁合同变为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要具备的要件如下: 1、原租赁合同到期后,承租人仍对租赁物使用、收益,而未将租赁物返还给出租人以履行其返还租赁物的义务; 2、承租人对租赁物的使用、收益,出租人并未即时表示反对。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土地流转合同与租赁合同的区别: 土地流转合同的合同对象特定为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合同针对的对象更广泛,一切可以租赁使用的合法物品都可以作为租赁的对象; 合同的主体也不一样,土地流转合同的一方主体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租赁合同的主体一方一般为租赁物所有人或管理人、使用人; 合同的期限也不一样,租赁合同不得超过20年,超过20年的无效,而土地流转合同则不一定,而受到《土地承包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因出租人违约赔偿损失范围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处理;如果合同中没有具体约定违约赔偿条款,当事人可通过协商来确定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出租人请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
公房租赁纠纷的处理方式如下: 1、协商解决;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
租赁合同的免责条款应具备以下法律要件: 1、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 2、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同意; 3、必须符合社会公共利益要求;等等。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五十三条规定,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 (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一般情况下,订立的租赁合同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那么就是合法有效的。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租赁合同的内容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可以转让居住权。居住权人有权在居住期间内将房屋出租给他人以收取租金,但必须符合相关的法律要求。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214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间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合同法》第224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中介费纠纷的处理是: 1、为了有明确依据拒绝支付费用,租房人最好在居间合同中列明找房的具体条件。 如果中介介绍的房屋与租房人的要求明显不符,则不付费,并由中介机构赔偿损失。 2、中介机构保证核实过该房屋资料,并满足租房人的特别要求,但因出租人提供的信息有误或者欺诈,中介应当承担损失,先行向承租人赔偿。 【法律依据】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
租赁合同到期不退押金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其返还押金并进行相应的赔偿。 起诉必须做到证据充分,必须有证明的事项以及相应的证据。 【法律依据】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二条,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出租人是否可以租赁物损坏为由拒退租赁押金,具体要看房东物品损坏是出于租客的原因还是房东本身的原因。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