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情形有: 1、诉讼之前,双方当事人协商解除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合同的,协商确定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2、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后认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并无不当的,解除房屋租赁合同通知送达之日为房屋租赁合同解除之日; 3、一方当事人行使房屋租赁合同解除权,对方有异议提起诉讼,经法院审理认为该当事人无房屋租赁合同解
房屋租赁期间发生买卖行为租赁合同仍然有效。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主要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审查: 1、审查合同的主体是否适格; 2、审查租赁的标的物是否为法律法规禁止出租; 3、审查是否进行过登记备案; 4、审查房屋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否合法。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
门面租赁纠纷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来调节。 【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签订租赁合同的原则有: 1、当事人地位平等原则; 2、当事人的民事权利能力一律平等; 3、当事人参与租赁业务时,适用同一法律,具有平等的地位; 4、当事人在产生,变更和消灭具体的租赁法律关系时必须平等协商; 5、等价有偿原则; 6、双方互为给付,互有补偿。 根据《合同法》第三条,合同当事人的法律地位平等,一方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办理房屋租赁登记时,租赁当事人须提交以下产权资料: 1、《房地产权证》; 2、房地产权属证明书; 3、经房地产交易所登记所鉴证的商品房买卖合同; 4、经房屋拆迁管理办公室鉴证的房屋拆迁补偿协议书; 5、其他依法提供的使用证明文件。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纠纷的主要有以下类型: 1、承租人不履行合同,拖欠租金纠纷。 2、不签订书面合同,或合同不规范,主要内容不完备,双方权利义务不明确而发生租赁纠纷。 3、损害赔偿纠纷。 4、房屋租赁期间出售的优先权纠纷。《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 5、转租纠纷。 6、未经
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司法解释是: 1、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 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2、出租人就未经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建设的临时建筑,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
房屋租赁合同模板的内容是首先应当写明租赁双方当事人的姓名等具体信息; 其次,写明房屋基本情况、房屋用途、租赁期限以及租金的支付方式等; 写明双方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及违约责任的承担;最后,双方当事人签字并写明时间。 根据《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五条,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遵循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的处理有调解、仲裁和诉讼等方式。 《合同法》第一百二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