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贿人检举他人受贿行为符合《刑法》第六十八条“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应当认定为立功。 《刑法》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将立功分为一般立功和重大立功两种。一般
检举揭发同案犯所犯的与本人为同一犯罪行为的是不构成立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共同犯罪案件的犯罪分子到案后,揭发同案犯共同犯罪事实的,可以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羁押在看守所期间立功并没有什么特别的程序,在看守所有立功线索,应该报告给警察。属于立功,在量刑时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 《刑法》第68条规定,犯罪人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看守所,是羁押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的机关。对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罪犯,在被交付执行刑罚前,剩余刑
一般立功: 1、检举、揭发他人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注意这里揭发和检举的是他人的犯罪行为,如果是自己的行为,则是坦白或者自首,不属于立功。 2、提供侦破其他案件的重要线索,经查证属实的。 3、阻止他人进行犯罪活动。 4、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嫌疑人。 5、具有其他有利于国家和社会的突出表现。 重大立功: 1、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根据《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
举报一个杀人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没有立功几年的说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1、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2、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 3、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 4、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处理自首和立功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根据刑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 (一)自动投案,是指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或者虽被发觉,但犯罪嫌疑人尚未受到讯问、未被采取强制措施时,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 犯罪嫌疑人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监狱立功举报流程:向公安部门举报,查实后,出具立功通知书。在报判刑时,一起交上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 《刑法》第六十八条,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立功表现适合缓刑的情况有:1、缓刑对象:被判处拘役、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2、重大立功的处理:《刑法》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法律依据】 《刑法》规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
重大立功是犯罪分子检举、揭发他人重大犯罪行为,提供侦破其他重大案件的线索; 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协助司法机关抓捕其他犯罪重大犯罪嫌疑人(包括同案犯);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等表现。 法律依据: 《刑法》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 (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 (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