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密义务一般是法律的直接规定或劳动合同的随附义务,不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是否签订保密协议,劳动者均有义务保守商业秘密。而竞业限制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约定产生,没有约定的,无须承担竞业限制义务。 2、保密义务要求保密者不得泄露商业秘密,侧重的不能“说”,竞业限制义务要求劳动者不能到竞争单位任职或自营竞争业务,侧重的是不能“做”。 3、保密义务劳动者承担的义务仅限于保密,并不限制劳动者的就业权,而竞业限制义务不仅仅限制劳动者泄密,还限制劳动者的就业,劳动者的负担重很多。 4、保密义务一般期限较长,只要商业秘密存在,劳动者的保密义务就存在,而竞业限制期限较短,最长不超过二年。
竞业禁止中有下列常见的问题:用人单位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以外的劳动者签订竞业禁止协议;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竞业禁止期限超过二年;用人单位未存在应当保密的事项;其他。
竞业限制期限,依约定,但不得超过二年。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
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违反竞业禁止协议不给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或者解除竞业限制协议。
对于应支付多少的补偿费用,根据每个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情况不同而不同,法律上也没有明确的数额标准。在实践中,一般可以按照上一年度年收入的1/2或者2 /3.补偿费的支付方式可以一次付清,也可以分次付清,可以在在职时给付,也可以离职时给付。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竞业禁止纠纷属于劳动争议。以下争议都属于劳动争议: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和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其他。
竞业禁止补偿金协议1元无效。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竞业限制协议补偿金是有一定标准的,最低不能低于劳动合同履行地最低工资标准,所以约定1元的经济补偿是无效的。
法定竞业禁止与约定竞业禁止的区别:(一)两者适用的主体不同:法定竞业禁止主要针对公司的董事和经理,而约定竞业禁止指向的是普通劳动者。(二)适用法律不同:违反法定竞业禁止直接适用公司法,违反约定竞业禁止适用劳动法和合同法。(三)产生的基础不同:法定竞业禁止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约定竞业禁止则依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合同约定而存在。
竞业禁止的常见问题如下: 1、用人单位不支付经济补偿是否影响竞业禁止的效力。 用人单位虽与劳动者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但未约定经济补偿,或者约定了经济补偿但未按约定支付的,除劳动者请求继续履行外,该竞业限制条款对劳动者不具有约束力。 2、用人单位是否可以与所有员工订立竞业禁止协议。竞业禁止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并不能涵盖所有的员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