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合同签订注意事项有:1.对方如是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应加盖其单位的公章。或者对方的经办人应提供加盖了其单位公章的签约授权委托书。2.合同文本经过修改的,应由双方在修改过的地方盖章确认。3.争取取得对方的营业执照复印件。4.合同文本一般都为多页打印,双方应在合同上加盖骑缝章,以免出现合同文本被部分替换的争议。
签订代理记账应该注意事项有: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是在工商局正规登记注册的有限公司; 代理记账机构必须具有财政局下发的《代理记账许可证》; 代理记账机构应当与委托单位签订正式的委托代理合同; 代理记账机构收费要合理且明确等问题。
不定期租赁合同的违约条件:一.一方严重违反租赁合同,严重影响订立合同所期望的目的。二.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履行合同,在允许的合理延长时间内仍未履行合同,造成生效合同因一方的原因无法履行,致一方损失并继续扩大损失。三.因发现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部分无法履行。四.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了合同约定的解除合同的情形。
签订合同应当遵循的原则有如下几点:一、平等、自愿原则;二、公平、诚实信用原则;三、遵守法律、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原则;四、遵纪守法原则;五、依合同履行义务原则。
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属于合同违约行为,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签订合同后两年没有履行是否构成违约,主要看合同约定,如果合同约定有两年后履行的义务的,守约方不构成违约。如果违反合同签约各方关于履行时间的约定未及时履行合同,属于违约行为,是需要承担违约责任的。
不得再签订合同,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就要进行清算,法律规定公司清算期间存续,不得从事与清算无关的活动,因此判断是否可以签订合同的关键就是看签订行为是否属于公司清算的范畴,而继续签订合同的行为并不属于公司清算,因此公司不得继续签订合同。
如果对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提起仲裁,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或者解除合同赔偿相应的损失,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企业破产申请受理后,在债权申报期间,债务人一般不能签订合同,所以签订的合同无效。但在破产重整期间继续营业的,依法签订的合同有法律效力。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