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者在签订发展商提供的补充协议中需要注意的问题: 1、广告和售楼书中的有关内容; 2、补充协议中一定要注明因开发商违约造成退房的违约责任; 3、对物业服务所达到的标准也应注明。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四条【合同自由原则】当事人依法享有自愿订立合同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
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1、查证;2、计算方式和价款;3、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4、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5、房屋质量要求;6、保修责任;7、合同纠纷的处理;8、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签订房屋认购书时要注意的问题: 1.购房时还要看拆迁安置是否落实; 2.验看合同文本是否规范; 3.慎购期房; 4.妥善保存好原始材料。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签订二手房合同需注意的事项: 1、查证;2、计算方式和价款;3、面积的确定和误差的处理;4、关于规划、设计中途变更的约定;5、房屋质量要求;6、保修责任;7、合同纠纷的处理;8、关于产权登记的约定。 【法律依据】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分公司虽然没有独立的主体资格,但是其实际领取了营业执照,并且从事相关的经营活动,对于普通劳动者而言,可能并不能辨认其主体资格。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劳动关系的建立,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告知义务和劳动者的说明义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的规定,与农民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应包含的必备内容如下: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
劳动关系终止后劳动者是可以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 【法律依据】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条,订立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
未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赔偿,劳动者想要辞职的,可以提前三十日以书面行使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导致其产生损失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该损失。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手房买卖合同需要注意的问题如下: 1、必须认真核实房主身份; 2、合同中付款条款要约定清楚; 3、违约金要约定明确;等等。 【法律依据】 《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第九条规定,买卖城市私有房屋,卖方须持房屋所有权证和身份证明,买方须持购买房屋证明信和身份证明,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机关办理手续。 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得私买私卖城市私有房屋。严禁以城市私有房屋进行投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