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四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六条 【虚假表示与隐藏行为的效力】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第一百五十三条 【违反强制性规定及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 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四条 【恶意串通的】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五条 【无效、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无效】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需要注意认购书的圈套.注意合同约定面积与实际面积的差异.按揭买房者需谨慎.弥补逾期交房造成的损失.重视产权登记.约定物业管理.把好接受房屋时的“交接”关.对于室内外环境进行适当关注,并对相邻建筑、不良设施、噪声污染等内容加以约定;明确交付时的入住条件,如供水、供电、通煤气、排水等;交付后的质量保修责任,应当保留长时间不能修复及经两次修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时退房的权利;另外,如果需要,建议对免费车位、公共设施(如幼儿园等)、露台使用面积等问题进行明确。最后,千万注意,签好合同后,请您自己保存一份复印件,记住让对方盖章,并注明:复印件与保存于房产商处的原件一致。
签订口头协议,是有效的。民事法律规定,订立合同的形式有两种:第一种是口头形式,第二种则是书面形式。 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协议或者合同,只要是出于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则为有效的。 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签订购房合同应注意的有: 1、在合约书中,应注明与发展商谈妥的付款方式和价钱。 2、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 3、明确提出产权证到手的准确时间,不能无限制的拖发产权证。 4、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在为了更清晰的阐述协议内容的同时,往往还会有一份补充合同,但是购房者应该更加的多注意,仔细阅读补充条款,以免落入文字陷阱。
总公司进行投标的时候,如果总公司中标的,是可以委托分公司签订合同的,而签订的合同是有效的,但总公司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可用公章或合同章。
认购书为预约合同。预约合同是谈判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将来订立确定性合同达成的书面允诺或协议。其效力是,预约合同仅能请求对方诚信谈判,履行订立本约的义务,不得直接就本约内容请求履行。
要视情况而定。一种叫小签,即在每页的文件旁边空隙进行签字,证明他对全部文本或文件进行确认,对于公司内部而言,已经达到审核确认的目的,如果发生问题,公司可以依据小签对其进行责任追究。还有一种叫签名,即在职责和代理权限范围内签署合同和文件,一般而言应签署全名,如果只签署一个姓之外加盖公章,相应问题也不大。
有效,只要是双方自愿签署的,没有强迫的情况,有法律效力。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
法人不是个人,是一种社会组织或集合体,是由法律赋予法律人格的组织集合体。因此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是确立企业即用人单位与员工劳动关系的,公司法人不用签订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