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管辖的确定办法:根据案件标的额、影响、复杂程度来确定基层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受案范围。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 (一)重大涉外案件; (二)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三)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案件。
离婚子女抚养纠纷管辖地的确认:离婚一般去被告住所地法院,这是由于我国的离婚管辖一般采取原告就被告原则。 【法律依据】 《婚姻法》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责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法确定依据以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财产损害赔偿纠纷要区分不动产和动产确定管辖。不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动产的损害赔偿纠纷,适用一般地域管辖,一般由造成动产损毁的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者被告的住所地或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九条,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方式计算。
代位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债权人与次债务人不能就代位权诉讼进行协议管辖、协议仲裁。 【法律依据】 《合同法解释》第十四条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批捕阶段管辖是有指定的。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三条规定,对刑事案件的侦查、拘留、执行逮捕、预审,由公安机关负责。检察、批准逮捕、检察机关直接受理的案件的侦查、提起公诉,由人民检察院负责。 审判由人民法院负责。除法律特别规定的以外,其他任何机关、团体和个人都无权行使这些权力。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必须严格遵守本法和其他法律的有关规定。
新民事诉讼法管辖问题主要如下: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第二十二条规定,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特殊案件的审判管辖方式如下: 1.外国人在中国领域内犯罪的,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地域管辖的原则来确定管辖。 2.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船舶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船舶最初停泊的中国口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3.在中国领域外的中国航空器内的犯罪,由犯罪发生后该航空器在中国最初降落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4.中国公民在驻外的中国使(领)馆内的犯罪,由该公民主管单位所在地或者他的原
民事诉讼管辖金额的内容: 1、高级人民法院管辖标的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以及诉讼标的额在2000万元以上且当事人一方住所地不在本辖区或者涉外、涉港澳台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案件:中级人民法院管辖诉讼标的额100万元以上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规定,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下列第一审民事
离婚诉讼适用一般地或管辖,即应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婚姻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