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索赔的种类规定: 一、按索赔的目的分:有工期延长索赔和费用损失索赔; 二、按索赔的合同依据分:有合同内索赔和合同外索赔; 三、按索赔处理方式分:有单项索赔和总索赔。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承包人向发包人提出索赔的程序如下: 1、承包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索赔事件发生后28天内,向发包人提交索赔意向通知书,说明发生索赔事件的事由。承包人逾期未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的,丧失索赔的权利; 2、承包人应在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书后28天内,向发包人正式提交索赔通知书。索赔通知书应详细
交通事故索赔的处理: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由交警判定责任,然后按责任比例赔付。如果小事故,能够自己协商的,可以直接报保险公司处理。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汽车高空坠物受损如何索赔: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七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恶意抢注商标投诉索赔的规定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三条,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对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情节严重的,可以在按照上述方法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确定赔偿数额。赔偿数额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
误工费针对适用已经在从事工作具有固定收入的受害人,当人身伤害事件的主体是儿童时,儿童本身不存在劳动行为,不涉及误工费的赔偿。但是家长因照顾儿童耽误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可以按护理人员的工资标准支付。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在外地出车祸索赔是首先进行报案,由交通出具交通事故认定书;其次,车辆能正常行驶的,最好不在当地维修。 车辆无法行驶的,可以要求事故当地的保险分公司配合寻找拖车,拖回本地再进行修理。根据认定书一种是就地申请领取;另一种是回保单所在地领取赔偿。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三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房屋质量问题索赔的规定: 《建筑法》 第六十条,建筑物在合理使用寿命内,必须确保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的质量。 建筑工程竣工时,屋顶、墙面不得留有渗漏、开裂等质量缺陷;对已经发现的质量缺陷,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修复。 第八十条,在建筑物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因建筑工程质量不合格受到损害的,有权向责任者要求赔偿。 房屋的所有者可依据上述法规向质量责任人申请赔偿。如与责任人交
十年未签劳动合同如何索赔:用人单位没有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入职第2个月开始的双倍工资,最长11个月。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