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股权转让可以约定部分适用外国法律,如果是外资企业如中外合作企业、中外合资企业以及纯外资企业的话可以适用部分外国法律,这部分外国法律需要的是在国际私法中被普遍接受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八十八条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三十时,继续进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
可以约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分为股东之间相互转让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1)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2)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三十三条第二款: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外商投资企业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十六条规定,外商投资企业名义股东不履行与实际投资者之间的合同,致使实际投资者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法律对合同效力期限有特别规定的,合同的有效期不得超出该限制。如《合同法》规定,租赁期限不得超过20年,超过的部分无效。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