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能随意约定劳动合同违约金,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两种情况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支付违约金。 一是,如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双方可以约定服务期。如果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可按约定向单位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数额不得超过甲方提供的培训费用,并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二是,如劳动者掌握甲方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双
在离婚协议书债务债权方面,双方应该确定共同债务的范围,偿还债务的方式及分担比例。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对于户口相关的案件法院一般不会受理,户口管理机关为公安机关当事人可以找公安管理部门解决。子女抚养费由双方协议约定。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抚养费的给付一般以按月给付为原则,如果子女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有能力的前提下,可以协商一次性支付子女的抚养费用。若对方不同意一次性给付,最终采用的是按月支付的方式,如果对支付信用产生怀疑,可以考虑个人财产设立担保,以保证抚养费的执行。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
合同约定违约金以不超过实际损失30%为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一百一十四条第二款规定: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适当减少。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规定:当事人主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请求予以适当减少的,人民法院
合同仅仅约定了单方违约金,如果是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是有效的,如果一方欺诈或胁迫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表示情况下所签订的合同是无效的。 《合同法》第五十二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 (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 (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 (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五)违反法
建筑工程口头约定合同是有效的,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合同订立的方式包括口头形式。 《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订立违约金条款时要把握好三个因素: 1、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直接损失,这是确定违约金数额的基础; 2、违约行为可能造成的可以获得的利益的减少; 3、违约金最高额不能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应当预见的因违约行为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只有综合考虑上述因素才能合情,合理,合法地决定违约金数额的大小,使所订立的违约金条款发挥应有的功效。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
劳动合同违约责任约定如下:(1)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2)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除上述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 违约金是指合同中约定的,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时向对方交纳的一定数额的金钱。在《合同法》中,几乎所有的合同都可以约定违约金,但《劳动合同法
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向借款人返还本金,是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最主要的义务之一。 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返还本金的期限作了明确的约定,则借款人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实属无疑;如果合同当事人在借款合同中对还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 当事人可以按照《合同法》第61条的规定进行协议补充;如果当事人无法对还款期限达成补充协议,可以按照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进行确定。 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