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可以另行约定除《劳动合同法》规定的终止情形外,单位不得假以“协商一致”的名义另行约定终止条件。《劳动合同法》第44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可以凭借工作证、工作服装、考勤记录、同事证明等向当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劳动报酬用人单
产生劳动纠纷的,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
《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服务期与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可以约定违约金,但是超出的无效。只要劳动合同内容不违背法律强行规定,是双方真是意思的表示,不存在欺诈和被迫情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办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是法定的,只要符合相应情形,即会终止。《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劳动合同的终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一)劳动合同期满的;(二)劳
用人单位对于试用期的约定,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
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试用期是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的。该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劳动者从试用之日起
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约定不明确的解决办法,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八条规定,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
专属管辖是法院管辖独有的制度,仲裁没有专属管辖。专属管辖排除的是其他法院的管辖权,而不排除仲裁管辖权。我国现行法律中,有关专属管辖的规定有二:其一,《民事诉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