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终止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赔偿的情形: 一、协商解除; 二、过失性辞退; 三、特殊情况下的劳动合同终止。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合同到期后终止能否获得赔偿,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的,不能获得经济补偿。 (2)劳动者不同意续签的,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3)用人单位不同意续签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 依照本法
无效终止劳动合同证明的情形如下: 1、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的方式强迫职工在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书上签字的; 2、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不符合实际情况的; 3、解除劳动合同证明约定的条款不符合法律规定,侵犯职工权益的。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
商铺土地使用终止可以申请续期。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年限届满,如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应当至迟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众利益收回该土地,应当予以批准。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该幅土地的,应当予以批准。经批准予以续期的,应当重
工作单位和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劳动合同终止,发放工资时间应该在合同结束时间由单位一次性结清。《劳动法》明确规定,延期支付离职员工工资的行为是违法的,不得克扣或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是实际操作中,工资何时清可以和劳动者协商具体的时间,如果单位拒绝支付可向劳动部门进行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进行维权。 【法律依据】 《劳动法》第50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
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需要补偿的情形有: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
劳动合同终止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与终止劳动合同的区别如下: 1、是否由当事人作出意思表示不同; 2、情形不同; 3、是否需要履行法定程序不同; 4、经济补偿金的计算起点不同。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
诉讼进行过程中,由于发现或发生某种特定情况,使诉讼不应或没有必要继续进行,而中途结束诉讼的制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一)劳动合同期满的; (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三)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四)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五)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