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终结,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出现了某种特殊情况,使执行程序无法或无需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其特征是: (一)发生了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和不可能继续进行; (二)执行程序永远停止; (三)以后也不再恢复执行程序; (四)终结执行的权利只能由人民法院行使。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及最高院司法解
刑事申诉案件终结制度是我国检察机关实行司法救济的一项法律制度,指检察机关对管辖的刑事申诉案件依法复查后,对符合规定条件的作出不再处理的终结决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般刑事案件大致要经过3个阶段,即侦查阶段(公安机关)、审查起诉阶段(人民检察院)和审判阶段(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
交通事故医疗终结,待伤情基本稳定之后才可以进行鉴定,否则的话有可能被害人会出现不适的情况,影响鉴定结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支付抢救费用;抢救费用超过责任限额的,未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或者肇事后逃逸的,由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33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1、申请人撒销申请的; 2、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3、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无遗产可供执行,又无义务承担人的; 4、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案件的权利人死亡的; 5、作为被执行
解决超期羁押和久押不决: 1、充分认识超期羁押问题的危害性,转变思想观念。 2、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执法行为,实现各项执法工作的制度化、正规化。 3、强化监督制约机制,加大执法监督力度。 4、加强公、检、法部门的协调配合。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被逮捕后,人民检察院仍应当对羁押的必要性进行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应当建议予
民事诉讼终结的内容是《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结诉讼: (一)原告死亡,没有继承人,或者继承人放弃诉讼权利的; (二)被告死亡,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的; (三)离婚案件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四)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以及解除收养关系案件的一方当事人死亡的。
公示催告程序终结后,权利人可以申请法院作出除权判决,宣告该丧失的票据失效,失票人即可以依据该判决向付款人请求付款,从而恢复其票据权利。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三条,利害关系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在判决前向人民法院申报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判决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可以向作出判决的人民法院起诉。
在破产清算中,破产企业作为一个会计主体,要把握好三方面的工作: 一、清查财产及债权债务。在进行破产清算时,对财产、债权债务等的全面清查十分重要,这也是关系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二、进行有关的会计处理,编制相应的会计报告。破产企业在法院宣告破产以后,应在进行财产清查的基础上,办理有关的会计业务。 三、整理会计档案,编造移交清册。清算组进入并接管企业以后,破产企业应及时向清
刑诉法侦查终结的相关规定: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律师。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的,应当记录在案,随案移送,并在起诉意见书中写明有关情况。
医疗终结时间给付误工费,如果受害人构成伤残的,在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结论中,医疗终结的期限就是误工的期限。误工费不仅可以向致害人主张,如果交了保险还可以向保险公司提出理赔。 【法律依据】 根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