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经营有以下表现形式: 《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 (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
注册贸易公司经营范围的选择: 1、五金交电、电子产品、电讯器材、电线电缆、电动工具、家用电器、机电设备; 2、通讯器材、照相器材、健身器材、音响设备、酒店设备、汽摩配件、工量刃具; 3、仪器仪表、医疗器械、建筑材料、装璜材料、陶瓷制品、卫生洁具、橡塑制品; 4、化工原料及产品(除危险品)、电脑及配件、印刷机械、办公设备、文体用品、日用百货;5、包装材料、工艺礼品(除金银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由于疫情影响企业生产经营导致企业资金短缺面临严重困境的允许申请贷款。 《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银发〔2020〕29号第六条规定: 支持开发性、政策性银行加大信贷支持力度。国家开发银行、进出口银行、农业发展银行要结合自身业务范围; 加强统筹协调,合理调整信贷安排,加大对市场化融资有困难的防疫单位和企业的生产研发、医药用品进口采购; 以及
企业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应对原有的融资等负债应采取以下方法应对: 1、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暂停营业和办理涉税事项的登记; 2、因疫情影响停业的,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贷款展期或变更还款期限; 3、梳理未履行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调,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企业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应对原有的融资等负债应采取以下方法应对: 1、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暂停营业和办理涉税事项的登记; 2、因疫情影响停业的,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贷款展期或变更还款期限; 3、梳理未履行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调,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
企业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应对原有的融资等负债应采取以下方法应对: 1、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暂停营业和办理涉税事项的登记; 2、因疫情影响停业的,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贷款展期或变更还款期限; 3、梳理未履行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调,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
企业需要暂停生产经营应对原有的融资等负债应采取以下方法应对: 1、到税务机关申请办理暂停营业和办理涉税事项的登记; 2、因疫情影响停业的,积极与银行金融机构沟通,争取贷款展期或变更还款期限; 3、梳理未履行和未履行完毕的合同,与合同相对方沟通协调,协商解除合同或变更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