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奸,又叫性暴力、性侵犯或强制性交,是一种违背被害人的意愿,使用暴力的非法手段,强制与被害人进行性交,属于违法犯罪行为。 未办理结婚证,如果违背妇女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的可以判定强奸罪。 《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强奸罪是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办理结婚证需要户口本和身份证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只有户口本是没办法办理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户口本复印件不可以进行登记,需要双方持户口本原件和身份证原件以及身体健康证明和无配偶无血缘关系的相关证明,经审核才能进行登记结婚证。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办理结婚证需要男女双方。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补办结婚证应该带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和证明婚姻关系的相关材料。 《婚姻登记条例》第七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对结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符合结婚条件的,应当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对当事人不符合结婚条件不予登记的,应当向当事人说明理由。男女双方补办结婚登记的,适用本条例结婚登记
离婚协议是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而达成的协议或者意见。 如果没有结婚证但是已有夫妻之实生育孩子等情况可以先申请补领结婚证再签署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备注栏由婚姻登记机关自行决定是否填写内容。 《婚姻登记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户口本上如果是未婚且事实是未婚且符合登记的规定是可以办理结婚证的。 《婚姻登记条例》第五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结婚登记是国家对婚姻关系的建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制度。 建议与父母沟通,但是婚姻不受第三人的干涉,可以去户籍管理机构开具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结婚登记。 《关于贯彻执行《婚姻登记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二条规定,关于户口簿问题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结婚证》丢失或损坏的,可以持以下证件到原登记机关所在的区(县)民政局的婚姻管理机关提出申请补办《夫妻关系证明书》,并填写申请书。 补办结婚登记即双方已经有了婚姻关系而补办结婚证双方还未成立婚姻关系;补办的程序不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四条规定,男女双方根据婚姻法第八条规定补办结婚登记的,婚姻关系的效力从双方均符合婚姻法所规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