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指定传染病: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包括艾滋病、淋病、梅毒、麻风病等医学上认为影响结婚和生育的其他传染病。这些疾病在传染期内,患者应当暂缓结婚,以免疾病传播和扩散。 严重遗传性疾病:指由于遗传因素先天形成,患者全部或部分丧失自主生活能力,后代再现风险高的遗传性疾病。这类疾病患者结婚和生育需特别谨慎,若双方同意并采取长效避孕措施或结扎手术后不生育的,可以结婚。但《民法典》规定禁止结婚的除外。 有关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躁狂抑郁型精神病以及其他重型精神病。这类疾病患者在发病期间应当暂缓结婚,以免对自身和他人造成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三条: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传染病防治法》及《母婴保健法》的相关规定,对患有指定传染病和精神疾病的患者在结婚方面做出了具体规定。 若一方患有严重的生殖器疾患,以致不能发生性行为,亦应属于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 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婚姻无效。但需注意,这并不意味着所有患有这些疾病的人都不能结婚,而是需要在病情得到控制或治愈后再考虑结婚。
公司能查到员工是否结婚,但是公司无权查看员工婚姻状况。用人单位可以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员工的婚姻状况属于个人隐私,原则上公司无权查询。但若是公司跟员工有相关诉讼且涉及到需要调取员工婚姻状况,用人单位是可以申请法院调令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①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转业军人,在他们掌握和熟悉的机密失密前,也不能同外国人结婚。 ②外交人员。是指直接从事外交工作的人员,主要指外交部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外交官。 ③公安人员。是指在编的各级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的干警。 ④机要人员和其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是指国家党政机关、科研机构和企业单位从事机要工作,掌握党和国家重大机密和科技尖端机密的人员。 法律不准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同外国人结婚,是为了维护国家的安全和利益,这也是世界各国立法的通例。 (二)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这类人由于违法或犯罪,正在接受法律制裁,被限制了人身自由,所以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中国法定结婚年龄为男性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性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涉外婚姻登记的手续如下: 1、申请。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1)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2)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3)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在我国法律体系中,对于婚姻关系中的出轨行为,有着较为细致的规定。出轨通常指一方与他人发生性关系或有重大情感背叛行为。然而,出轨的判定并非仅凭一方的怀疑或猜测,而是需要诸如双方的陈述、证人证言、聊天记录、照片等能够直接或间接证明出轨行为的实质性材料。 出轨的判定 证据方面: 直接证据:如捉奸在床的照片或视频,但这类证据的获取手段必须合法,不能侵犯他人隐私。 间接证据:如双方的聊天记录,若其中有暧昧、出轨相关的表述,可作为辅助证据。还有证人证言,如果有邻居目睹一方与第三者有亲密行为并愿意作证,也能起到一定作用。 法律规定: 在离婚诉讼中,如果一方能够证明另一方存在婚内出轨行为,在财产分割上可能会倾向于无过错方。不过,不同地区法院在具体裁量时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并非只要有出轨行为就必然让过错方净身出户。 在一些情况下,婚内出轨行为如果构成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无过错方还可以要求损害赔偿。重婚是指有配偶者再与他人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与他人同居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离婚再结婚办理结婚登记的需要准备下列材料: 一、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果是港澳台居民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如果是华侨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如果是外国人的需要带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的国际旅行证件。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三、上一段婚姻关系结束的证明,如离婚证,法院判决书。
1. 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1053条: 一方患有重大疾病的,应当在结婚登记前如实告知另一方;不如实告知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民法典》第1052条: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撤销婚姻。 2. 关键点: 疾病性质: 只有隐瞒“重大疾病”才可能构成撤销婚姻的条件。重大疾病通常指严重遗传性疾病、传染病、精神疾病等,具体认定需结合医学标准。 主观故意: 隐瞒方需明知自己患病且故意不告知,若不知情或未意识到疾病严重性,则不构成骗婚。 因果关系: 隐瞒行为需直接导致对方在不知情下结婚,若对方知情或疾病不影响婚姻,则不能撤销。 3. 骗婚的认定: 骗婚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骗取婚姻,进而获取财物。仅隐瞒疾病不必然构成骗婚,除非隐瞒方以此骗取财物。 4. 建议: 婚前应坦诚沟通,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若发现对方隐瞒重大疾病,应及时咨询律师,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权益。
结婚后即享有法定继承权,但能否实际继承财产需结合法定继承、遗嘱继承、财产性质及婚姻财产制度综合判断。
以结婚为目的诈骗的受害人应该尽快报警处理并向公安机关说明情况配合调查,公安机关会立案侦查,证据确凿会将嫌疑人逮捕。 诈骗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1、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故意诈骗公私财物3000元及以上的行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3、要求被害人因为行为人的诈骗行为产生了错误认识而处分了财产,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诈骗罪的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