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丧失与放弃的区别放弃继承权是指继承权人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享有作出放弃自己的继承地位和应继份额的意思表示的权利。被继承人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的法律行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
继承遗产后发现非亲生不会失去继承权,被继承人死了继承人继承遗产后发现非亲生,被继承人死前没有意思表示出,没有因某种原因予以剥夺某一人继承权,那么这个继承关系还是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继承权的主体分为: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法》第十条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继承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2年。继承权期限应当从继承人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这就是说,继承人一旦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相关规定,继承顺序如下:1、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3、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再婚家庭来带的孩子如果形成的是继父母、继子女关系的,并且形成扶养关系的,是具有继承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依据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
对于养子女而言,收养关系一经成立,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关系完全适用亲生父母和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因此,养子女的继承权没有什么特殊性,而且他们不能继承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