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权发生争议和受到侵犯时,可以协商处理,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 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儿媳和女婿不是公婆或岳父母的法定继承人,一般不享有继承权。 作为丧偶儿媳、丧偶女婿,若想获得继承权,必须满足对公、婆、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这个前提条件。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情形根据《继承法》第七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非婚生子女是男女不具备合法婚姻关系下所生的子女,但是男女结婚与否并不影响非婚生子女与其父母的关系。基于天然的血缘关系,非婚生子女仍旧是男女双方的子女。所以法律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五条,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
按照民法原理,放弃继承权是一种单方民事法律行为,一经做出就发生效力,对意思表示人具有法律上的拘束力,不允许任意变更。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继承法》第八条规定,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可以分给适当遗产的人,在其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受到侵犯时,本人有权以独立的诉讼主体的资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继承权的接受,是指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参与继承、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自继承开始,客观意义的继承权也就转化为主观意义的继承权,继承人要自主决定是行使继承权、接受继承,还是放弃继承权。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导致丧失继承权的行为: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七条,继承权的丧失,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权,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时效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不得再提起诉讼。
父母过世父母的兄弟姐妹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同时也没有合法有效遗嘱或遗赠的情况下,才可以继承父母的遗产。 【法律依据】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