赡养父母属于每一个公民的法定义务,跟是否继承父母的遗产没有关系,不继承遗产同样需要承担赡养父母的责任。
继承遗产时也需要继承债务。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但是如果放弃继承,就不需要承担任何债务了,但是同时也不会继承被继承人的遗产。
遗嘱是遗嘱人的意思表示,遗嘱人有权撤回。撤回遗嘱主要包括明示撤回和默示撤回。遗嘱人可以订立一个新的可以生效的遗嘱,在新订立的遗嘱中表示撤回先前所立的遗嘱。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民法典规定,享有继承权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等。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遗赠扶养协议的法律效力高于法定继承和遗嘱继承。遗赠扶养协议一经签订,双方必须认真遵守协议的各项规定。在财产继承中,如果各种继承方式并存,应首先执行遗赠扶养协议,其次是遗嘱继承和遗赠,最后才是法定继承。
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一样,都是独立的继承主体,都享有同等的继承权,任何人都无权对其进行歧视、限制和剥夺。
法律明确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在一般情况下儿媳并不是法律规定的法定继承人,但是在儿媳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情况下,为了保障其合法权益,就有权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共同成为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
代位继承发生的原因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无权成为被代位的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