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人对于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是应当偿还的,但偿还的范围仅限于其继承遗产的范围之内,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遗产,则无需偿还被继承人生前的债务。
知识产权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在作者死亡50年内,发表权可以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行使;没有继承人又无人受遗赠的,则由作品原件的所有人行使。作者去世后,继承人或第三人可根据作者的遗嘱、遗赠扶养协议或法定继承的规定取得著作权,成为著作权主体。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放弃继承要慎重遗产转赠有限制指一旦声明放弃继承,则不能作为遗产的共有人参与遗产分配,也就无权对遗产进行转赠。继承人想放弃自己应得的继承份额并将此份额转由其他人继承,这属于对放弃继承附加了条件。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
继承的放弃,是指享有继承权的人,在继承开始之前,主动放弃继承权。继承人一旦作出放弃遗产的意思表示,就意味着该继承人永远失去了对特定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权,不能再予以撤销变更了。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
无有效遗嘱或遗赠协议根据法定继承予以进行。法定继承是依照法律的规定,由继承人按继承顺序、继承份额进行继承。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子女不一定继承债务。按照继承法的有关规定并非父债子还,儿子并没有以自己的财产替父亲偿还债务的义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与清偿债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继承开始后实际接受遗产前死亡,该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代其实际接受其有权继承的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无人继承财产时被继承人的债权债务不会自动消失,如果被继承人遗产没有继承,其遗产归国家或者集体组织所有,但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二条,无人继承以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一般情况下,女婿没有继承岳父母遗产的权利,女婿的妻子有继承父母遗产的权利。 特殊情况下,女婿有权继承岳父母遗产。比如:岳父母留下有效遗嘱指定哪些人继承自己的遗产;或者女儿已经去世,女婿对岳父母尽了赡养义务,可以取得继承权,而且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生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