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位继承和转继承是法定继承制度中的两种继承方式,两者都存在子女死亡的事实,被继承人的遗产都是由继承人的继承人取得,但作为继承遗产权利转移的方式,两者在本质上毕竟是两种不同的继承制度,存在着根本区别。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适用转继承,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
放弃继承的要件包括: 1、放弃继承的主体,必须是已取得继承权的人,并且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 2、放弃继承的时限。 3、放弃继承的方式。 4、附保留条件的放弃继承。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
符合转继承的法律要件包括: 1、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继承人也相继死亡; 2、继承人在前述的时间内死亡而未实际取得遗产,而不是放弃继承权; 3、只能由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直接分割被继承人的遗产; 4、转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其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人可以是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也可以是被继承人的其他合法继承人。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贯彻执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定继承又称无遗嘱继承,是指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以及遗产的分配原则均由法律直接规定下来的继承。转继承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之前死亡的,应由该继承人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其法定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儿子先于父亲死亡孙子能代位继承。根据《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一、被继承人的身份证、死亡证明。 二、死者的亲属关系证明。 三、法定继承人户口、身份证。 四、父母的结婚证或离婚证等材料。 五、独生子女证明。 六、其他法定继承人健在的需提供其他继承人自动放弃房屋继承权证明。
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经济所有,能但也只能在集体中流转。所以,如果是这个村集体的成员,继承房屋和宅基地是没问题的,也可以进行翻新。因为各种愿意不是村集体成员了,则没有推倒重建的权利,房子自然死亡后,宅基地就会被收回。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62条,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人均土地少、不能保障一户拥有一处宅基地的地区,县
一、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3.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二、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11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