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定继承中,与被继承人形成事实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是有继承权的。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
转继承是指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之后,遗产分割之前,因为某种缘故尚未实际取得遗产而死亡或被宣告死亡,其应继份额转由他的法定继承人继承。 转继承人继承被转继承人应继的遗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十二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继承遗产的权利转移给他的合法继承人。 第五十三
法定继承的顺序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如果符合代位继承的条件是可以代位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的。代位继承适用于法定继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在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或者其他人一般是不可以分得遗产的,但是第二顺序继承人对被继承人尽过较多义务或不能独立生活、依靠被继承人抚养的,在分割遗产时应给予适当照顾。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妻子不继承岳父房产,离婚时男方不能进行索赔。妻子是否继承房产不受丈夫限制,妻子享有的遗产份额可以作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分割的前提是妻子必须同意接受该遗产。 其有权独立决定接受遗产,还是放弃遗产,这种处分权不受具有丈夫身份的限制。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
如果爷爷生前留下了遗嘱,指定孙子女为财产的继承者,那么孙子当然是可以继承爷爷的财产。 但是如果并没有遗嘱,那么就要按照法定继承对财产进行处理,孙子女不属于法定继承人,不能直接继承爷爷的房产。 【法律依据】《继承法》第十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
有权利可以相互继承遗产的人如下: 1、夫妻之间; 2、父母与子女之间。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夫妻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丧偶儿媳改嫁后,对公婆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是可以继承房产的。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二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