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必须具备如下四个条件: (一)被代位继承人须于继承开始前死亡,否则就不存在代位继承的问题。 (二)被代位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子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十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父母、子女。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一般情况下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应均等,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特殊情况下法定继承人的继承份额可以不均等: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赡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
房屋遗产继承税计算可以参照遗产税的计算公式。 遗产税的计算公式为:应征遗产税总额=应征税遗产净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遗产税暂行条例(草案)》规定,执行遗嘱及管理遗产的直接必要费用按应征税遗产总额的0·5%计算,但最高不能超过五千元。 被继承人遗产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条所规定的第一顺序继承的,每位继承人可从应纳税遗产总额中扣除二万元; 对于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自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如被继承人立有遗嘱,则按照遗嘱继承,如未立遗嘱,则按法定继承。 宅基地使用权补偿款的分割,容易产生争议,特别是非集体经济组织的继承人往往基于继承关系而主张宅基地使用权,进而提出分割相应补偿款。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
法定继承因为没有指定继承人,法定继承的顺序,就是法定继承人继承遗产的先后次序。被继承人死亡后,并非所有的法定继承人都可以同时继承遗产,而是要按照法律所规定的先后顺序,依法继承。 根据我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我国的法定继承分为两个顺序: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法》第12条规定,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岳母,尽了主要赡养
继承是法律基本名词,民法中的继承是一种法律制度,即指将死者生前的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转归有权取得该项财产的人所有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只有在法定继承中才能发生代位继承,在遗嘱继承中不发生代位继承。 法律依据:《中国继承法》第十一条,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
《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个人账户具有强制储蓄性质,应属于个人所有,继承额按规定一次性支付给亡者生前指定的受益人或法定继承人。
可以。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 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父母尽了赡养义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继承的遗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归夫妻共同所有。但如果被继承人有指明仅归夫或妻一方所有,也就是明确说了遗产只有其中一人来继承,这样的情况下即使是在婚内继承的遗产,也只能按照个人财产对待处理。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