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子女可以继承遗产。养子女与收养人之间形成的是一种法律拟制的父母子女关系。但这种拟制的关系其法律后果却等同于亲生父母子女间的血亲关系。 根据《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配偶、子女、父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其中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因此,养子女关系一旦确认,其继承权益受法律保护。 同时,根据《最高院关于贯彻执行继承法若干意见》第19条的规定:养子女对养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法定继承人对遗产的分配份额,按照以下规则确定: 1、原则上,同一顺位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平分;但是,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经过协商,允许有人分的多,有人分的少。 2、特殊情形特殊处理: ①基于对弱者照顾的立场,对于生活有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法定继承人,应当多分; ②作为激励机制,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法定继承人,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十九条规定:遗产分割应当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不损害遗产的效用。不宜分割的遗产,可以采取折价、适当补偿或者共有等方法处理。 继承法的这条规定,说明对房屋遗产进行分割时应掌握两条基本原则: 一是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需要; 二是不损害遗产的效用。 可以采取以下两种分割方法:第一种方法是采取折价补偿的方法。一般是归居住使用者所有,由其按各继承人应继承的
法定继承中确实存在死者兄弟姐妹继承的情况,但并不是所有的继承都会牵扯到死者的兄弟姐妹。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位继承,第一顺位是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位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位继承人继承。 因此,根据上述法条,如果没有第一顺位继承人(即死者的配偶、子女、父母)
存款进行遗产继承不需要公证,但是需要开具一些证明,银行才会把存款交出。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七条,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
不赡养父母能继承遗产,应当少分或不分。 根据《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代位继承效力如下: 1、由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该已死亡的被继承人的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分配该已死亡的子女可以分得的遗产份额。 2、代位继承没有辈数的限制。 3、代位继承人如果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或者对被继承人尽过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多分。 4、继承人丧失继承权,并且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丧失代位继承权。
代位继承晚辈直系血亲如下: 1、被代位人的晚辈直系血亲,既包括自然血亲,也包括法律上拟制的血亲; 2、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 3、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 4、被继承人养子女的养子女; 5、与被继承人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
代位继承人死亡的,被代位继承的份额由其他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人的子女无权继承代位继承人的份额,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十一条,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根据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人的范围只限于有自然人,另外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的,胎儿视为民事权利能力,因此胎儿也享有继承份额。 所以单位不可以继承遗产,但根据《继承法》第十六条,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留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单位作为一个集体可以接受公民的遗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