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承遗产时要继承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 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法律依据】: 《继承法
在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会发生代位继承。此时应由继承人的子女代替继承人继承被继承人的继承权参加继承活动。 代位继承是一种法定继承情况,发生代位继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2、能作为被代位继承人的只能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3、代位继承人为被代位继承人的直系亲属,拟制血亲也可代位继承。而且代位继承人一般
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通过遗嘱或者法定继承获得。 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承人,即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 我国继承法确定的法定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人依法取得的遗产,必须是被继承人生前个人所有的合法财产或者是依法可以继承的其它合法财产权益。 不能把家庭共有财产、夫妻共有财产以及合伙财产不加分割作为遗产来继承。 【法
房产继承后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 房产继承需要提交的材料有: 被继承人死亡证明; 该套房屋的产权证明或其他凭证; 户口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被继承人与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的证明文件; 继承人的身份证件。 有遗嘱的继承权公证需另提交的资料有: 被继承
遗产继承顺序,应该先看死者是否有遗嘱,有遗嘱的,应按遗嘱执行。没有遗嘱的,应该确定哪些人可以作为继承人,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则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最后,确定各继承人的份额。 按照《继承法》的规定,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
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这里的死亡是指被继承人的生理死亡和在法律上的拟制死亡。 生理死亡证明该自然人不可能生存的,申请宣告死亡不受二年时间的限制,由法院判决宣告死亡,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二条规定:继承从被继
房屋继承大致步骤如下: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合法机关出具的合法继承人名单证明,以及原房屋权属人立有的遗嘱(如
不管是法定继承还是遗嘱继承,继承人是有权放弃继承的,遗赠同样也可以放弃。遗赠与遗嘱的最大区别在于遗嘱继承人在法定继承人范围中,而受遗赠人不属于法定继承人范围。 按《继承法》的规定,继承人放弃继承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关于放弃继承,要注意两点: 一是放弃继承只能在继承开始后到遗产处理前的这段时间。未开始继承,谈不上放弃,可如果把已经做出分割处理
《继承法》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得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
办理遗产继承公证需经过以下程序: 1、填写《公证申请表》; 2、提交证明材料:法定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若是放弃继承的,继承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或提交住所地公证处的《放弃继承权声明书公证书》原件; 在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死亡户口注销单》原件。遗产若为房屋的,应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与《国有土地使用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