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自然人生前的合法财产,是可以作为遗产来进行继承的。 只要是当事人的合法财产,都可以继承。 遗产包括以下财产: A、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收人主要是指劳动收入,也包括其他的合法收入。 B、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房屋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私房,储蓄是公民个人的存款,生活用品是公民个人所有的生活资料。公民租住的房屋(包括单位的公房)、公民以个人名义私存的公款储蓄等,均不在其内。 C、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林木,是指依法归公民个人所有的树木、竹林、果园等,既包括公民在其使用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上种植的林木,也包括公民在其承包经营的荒山、荒地、荒滩上种植的归其个人所有的林木。但公民承包经营的归集体所有的果园等,不在其列。 D、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E、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F、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G、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除上述财产外,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也可作为遗产,这主要包括:担保物权和依法可继承的用益物权;有价证券;以财物为履行标的的债权债务。
有遗嘱,孙子可以继承爷爷房产。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父母可以继承子女的遗产,除非儿子遗嘱中没有把遗产分给父母。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不偿还债务不可以继承遗产,继承遗产必须要先偿还债务。根据法律规定,分割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但是,应当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房屋买卖合同权利不可以继承。
父母的财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法律上是不允许与父母断绝关系的,如果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财产能继承。丧失继承权的情形有: (一)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二)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 (三)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四)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等。
子女先于父母死亡的该适用代位继承,如果没有遗嘱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有遗嘱的,由遗嘱继承人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配偶、子女、父母都是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没有子女,遗产由配偶和父母继承。
可继承丈夫遗产的范围: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例如,被继承人生前取得的合法收入、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财产性权利、股权、林木、牲畜、家禽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