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续期公司债券又称“延续债券”,公司债券中的一种可以延期偿付本金的债券。具体而言,这种本金偿付的延期又可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1)在债券到期时,债务人无力偿付,又不能借新债还旧债,在征得债权人同意后,可将债券本息偿付予以延期。 (2)债务人在发行债券时可在发行契约中先设置延付条款,使债权人在债券到期后继续按原利率持有债券,直至预设日期,或几个预约日期中的一个日期。 《证券法》
我国划拨土地使用证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法律依据】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续期的,应重新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住宅性质的土地使用权70年到期后,自动续期。商业性质的(40年使用权)到期后是要重新办理的,可能会有机关费用。对于其它性质的,如工业,教育,旅游等(50年使用权)与商业性质的相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七条,依照《土地管理法》的有关规定,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的,由原土地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土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由
房屋他项权利到期后未续期的后果是抵押合同的失效或者抵押人相关权利的丧失,会丧失对抵押物的优先受偿权。 《担保法》第五条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农村土地承包合同到期后,能否续期取决于承包土地的期限有没有超过国家规定的相关土地承包年限。 只要是未达到国家政策和法律所规定的30年承包期限的,都应当延长至30年,但这并非是在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期限届满后,重新签订农村土地承包合同或者另行发包。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稳定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的通知》第2条规定:认真做好延长土地承包期的工作。 在第一轮土地承包
商住楼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续费是肯定的,国家不可能无偿让人使用土地的,需要补缴出让金续期。但是具体的续费金额数量需要咨询当地国土局。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之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一)居住用地七十年; (二)工业用地五十年; (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 (四
在我国分公司营业执照续期最长为50年,人独资企业、普通合伙企业、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这些执照的有效期可以自定义,根据审核窗口态度的不同标准的期限是20至50年,个体户一般默认的是4年,有的是长期。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登记主管机关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企业法人凭证,除登记主管机关依照法定程序可以扣缴或者吊销外,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房屋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可以申请续期。《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 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二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使用年限届满,土地使用者需要继续使用土地的,应当至迟于届满前一年申请续期,除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收回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 不动产登记实施后,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期限不变,住宅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七十年,商业用房的国有土地使用权是四十年。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限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