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转让过户的规定:投入使用的房地产买卖双方,应当签订房地产买卖合同,合同文本可以使用房屋土地管理局制定的示范文本,也可使用自制合同;使用自制合同的,当事人在过
您好。您的问题描述不清。请您说清楚现在三辈人都有谁在,互相的关系,有没有遗嘱等问题。您好!建议您描述详细一些。
老房子改建后,新增的面积需要看老房子是否为夫妻共同财产。婚后拆迁分的房屋并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若是拆迁的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得的房子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若是拆迁的房子是夫或妻各一方的财产,那么拆迁分得的房子只属于夫或妻各一方。
并不是所有的老房子都没有土地使用证,不过早建的房屋是很少有办理土地使用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
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可以依法办理集体土地使用权证。因为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在诸多方面有限制,房屋拆迁也很难确定房子的归属。 《物权法》第九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老房子继承出现纠纷时,有遗嘱的按照以遗嘱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顺序进行继承,继承份额由各个继承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十五条规定,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
农村老房子的确权,需要具备相关证件。 农村房屋一般需要有三个证件: 第一是本次农村土地确权后新发的宅基地使用权证书; 第二是当地政府规划建设部门发的规划许可、用地许可、施工许可; 第三是部分试点地区农房确权发的房产证(即不动产统一登记证)。 《物权法》第三十: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
对于十几年的老房子没有土地使用证的是属于非法建筑房屋的。需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条,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老房子办理土地使用证是可以的。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十一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所有权。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建设用地使用权。 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证书,确认使用权;其中,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的具体登记发证机关,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