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如下: 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三、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一是新增“数额特别巨大”的定罪情节,将两档定罪情节增加至三档,最高法定刑从十五年有期徒刑提高到无期徒刑。 二是因定罪情节的增加及惩治力度的加大,本罪有期徒刑的界分点从五年变更为三年、十年。 三是调整、新增了附加刑。 删除原有“数额巨大”量刑档次中“没收财产”的规定,三个档次均新增“罚金”的规定且与主刑采取“并科式”适用方式。 四是将犯罪主体“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修改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
1、要求公安说明不立案理由,并给予书面材料。 2、可以向检察院提出申请。 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的,或者被害人认为公安机关对应当立案侦查的案件而不立案侦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的,人民检察院应当要求公安机关说明不立案的理由。人民检察院认为公安机关不立案理由不能成立的,应当通知公安机关立案,公安机关接到通知后应当立案。另据规定,公安机关在收到检察院通知书后七日内应当将说明情况书面答复检察院。
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
盗窃罪与职务侵占罪的区别如下: 一、盗窃罪是一般主体,职务侵占罪的主体必须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的人员,即特殊主体; 二、盗窃不是利用职务便利,职务侵占罪必须是利用经手、管理财物的职务上的便利而不是工作上的便利; 三、职务侵占罪侵占的对象只限于本单位的财物并且是本人经手、管理的财物。
首先,职务侵占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其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 再次,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即6万、100万。 最后。贪污或者受贿数额在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三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的“数额巨大”,依法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的行为。 量刑标准有: 1、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为40万元的,属于数额较大的情形,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因为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但最新的法律规定,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是三万元,新法优于旧法。 所以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的起点是三万元,数额巨大的起点是一百万元。而40万元属于数额较大的区间范围内。
职务侵占二十万元,涉嫌职务侵占罪,一般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法律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职位侵占六万元以上立案。 现行最新司法解释关于职务侵占罪的立案标准为六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百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