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员在党员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等工作中的规定: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党员在干部、职工的录用、考核、职务晋升、职称评定和征兵、安置复转军人等工作中,隐瞒、歪曲事实真相; 或者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违反有关规定为本人或者其他人谋取利益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
1、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2、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3、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 4、因鉴定工作需要,专家组提出应当进行有关检查和诊断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检查和诊断。 5、专
不可以。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用人单位不得与处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九条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
哺乳期的时间规定: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9条和原劳动部《问题解答》第14条规定精神,哺乳期应为12个月,即从婴儿出生之日起至满1周岁。 哺乳假是除国家规定的90天产假以外的延长,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晚婚、晚育女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时间长短由各地视情况而定。 女工怀孕和哺乳期间,单位不能安排过强劳动和禁忌劳动,不能延长劳动时间
怀孕女职工有不被解聘的法律权利,怀孕女职工有要求调换适合孕妇工作的权利,有在工作时间孕期保健和产前检查的权利,怀孕妇女的休息权,应得的生育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就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不得以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为由,辞退女职工或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法》第29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企业、事业
新劳动法企业改制职工补偿标准是按经济补偿的标准计算。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款,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裁减人员方
工资是指雇主或者法定用人单位依据法律规定、或行业规定、或根据与员工之间的约定,以货币形式对员工的劳动所支付的报酬。 如果用人单位拖延或者不发工资,可以到劳动部门的保障监察大队投诉,也可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发放应当所得工资。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劳动者可以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并且依据《劳动合同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批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相关规定,施工人员应配备安全帽、安全带、工具袋等。 我国工伤保险实行无过错责任保险,职工高空作业没有系安全带虽然是违章作业,但遭受事故伤害,是因为工作原因遭受事故伤害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 如果厂里正常缴纳社保的话,由社保基金支付,如果所在单位没有参保的,均由所在单位支
工伤不上班,工资正常发。工伤治疗及休养期,合称为停工留薪期,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符合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5.10十级”“12)身体各部位骨折愈合后无功能障碍或轻度功能障碍者之规定,应评定为十级伤残。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七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四条之规定,工伤职工鉴定为十级伤残的,除工伤医疗和停工留薪期工资福利待遇之外,享有以下待遇: 1、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7个月本人工资; 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