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名册的法律效力: 一、股东名册具有推定效力。在与公司的关系上,只有在股东名册上记载的人,才能成为公司股东。 二、股东名册具有对抗效力。即使具备适法的原因及方法而受让股份,如果未进行名义更换,就不可以对公司行使股东权。 三、股东名册具有免责效力。由于股东名册具有权利推定效力,股东名册上记载的股东具有形式上的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
股东资格又称股东地位,是指各民事主体作为公司股东的一种身份和地位。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普通股东的资格有以下限制: (1)自然人股东应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2)法人股东应是可以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法人。 (3)公司不能成为自己的股东。 (4)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不得成为所任职企业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
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遗产范围, 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 (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 (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 (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 (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 (
公司法人变更股东决议首先应当写明股东会议地点、时间、参加人等信息。 其次,写明决议事项包括关于任免法人代表的事项等;写明会议审议并通过的事项包括股权转让等信息。最后,由全体股东通过章程修正案。 根据《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法股东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三十三条,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股东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公司有合理根据认为股东查阅会计账簿有不正当目的,可能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可以拒绝提供查阅,并应当
离婚时股票的分割不影响其他股东权益,股东权益的总额保持不变。夫妻双方分割共同财产中的股票时,协商不成或者按市价分配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十七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根据《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五十个以下的股东出资设立,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全部责任的经济组织。 根据《公司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
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发起人的区别是: 1、在公司设立阶段,没有股东存在,而只有发起人,且发起人有着特别的地位和作用; 2、公司如期成立后,发起人因签署章程、缴纳出资而成为了股东。但因发起行为而成为股东的股东,因其受让公司股份而成为公司股东的股东不同; 3、公司解散时,发起人股东和其余股东一般都视为股东,但发起人股东仍是特殊股东。 【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九十七条
股份制企业大股东和法人都直接行使话语权。股份公司有事情要表决就由股东大会投票,投股权比例计票,占多数通过,不是谁一人说了算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十六条,股东会的组成及地位,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照本法行使职权。
只要隐名股东与名义股东对实际出资、实际享有权益作出明确约定,该约定合法有效并得到双方认可,且隐名股东以自己的名义参与公司的经营,行使股东的权利,同时得到公司其他半数股东的认可,隐名股东的股东身份就应该予以确认;或者隐名股东虽未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但其与名义股东之间具有合法有效的协议,其股东权益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四条,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