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八条规定: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如公司股东虚假出资,或在公司成立或资本验资之后,将出资
公司出现损失时,股东承担的责任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经营过程中的债务不承担连带的责任,除了有虚假或者抽逃出资行为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东转让股权的时候,要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违反规定私自转让股权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一条: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半
股东代表诉讼的条件是: 1、提起代表诉讼的原告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股份有限公司连续180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 2、股东提起代表诉讼已履行前置条件。 3、有明确的被告。 4、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5、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股东代表提起诉讼的程序是: 1、股东在提起诉讼前,必须向公司董
在以下情形下股东与公司债务有连带责任关系:《公司法》第二十条规定,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
《公司法》第三十八条公司法股东大会权利: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3)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4)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5)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6)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及原理,能够证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身份的行为或者文件主要有股东的出资行为、以股东名义实际行使股东权利、公司章程、出资证明书、股东名册和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注册登记文件。 股东姓名或名称是认定股东资格的最重要的依据,但是,很多文件中均有记载股东姓名或名称,而这些文件在认定股东资格过程中所起的作用又是不一致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章程、 2、出资证明
控股股东法定义务: 1.不得滥用控股股东的地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 实践中滥用股东权利的行为主要是控股股东实施的。除控股股东外,还有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实际控制人是指虽不是公司的股东,但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者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公司行为的人。 2.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所谓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量为五十个以下,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二十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出资成立。
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前提下需要向公司借款的,借款行为合法有效,符合规定的。我国法律禁止企业之间的借贷,公司不得借款给法人股东。法人股东是为了生产经营的需要向公司借款的,该借款行为合法有效。 《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五条,公司不得直接或者通过子公司向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提供借款。 《公司法》第十六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且关联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