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费的赔偿计算标准和金额的规定如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每天二十元至四十元,具体的赔偿金额是由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及受损害人的伤情以及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进行确定的。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八条,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
营养费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车祸撞伤小孩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的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
损害赔偿中有营养费的说法,营养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损害后,为辅助治疗或使身体尽快康复而购买日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所支出的费用。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根据《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它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入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 关于通事故营养费的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十四条规定: 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交通事故出院后营养费医院给写,对于营养费的支付,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营养费的赔偿; 一般来说是结合所在地居民的平均生活费的比例来进行计算的,会参考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 【法律依据】根据《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赔偿义务人对医院开的医疗费; 住院费等一系列的发票如果有疑问或者对这些票据的合理性不认可的,可以向法院提出质疑,但需要赔偿义
工伤期间、误工费医疗费营养费由所在单位负责。 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按遭受事故伤害前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按治疗工伤医疗机构书面证明确认,满一年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 在停工留薪期内,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