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营养费,根据《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营养费的认定需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来确定:伤情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
轻微伤误工费赔偿标准是: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 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治疗的,一般不赔偿营养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对于营养费的规定有:《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4条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费一般根据医疗机构差距的营养意见,如果医疗机构出具了营养意见,也不能不加以审查及质证就予以采信,因为医疗机构意见仅仅是参照,不是根据。
交通事故受伤人员误工费有工资按工资赔偿,低于平均工资按平均工资赔偿。护理费,营养费,30一天,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16条的规定,包括以下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或护理误工费、社保补缴费、重新入
如果是因为第三人原因导致工伤的,则误工费和营养费有第三人承担,如果是公司原因导致工伤的由公司出;如果不属于工伤的,则误工费和营养费有致害人出。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误工费和营养费证明的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
交通事故的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一条规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营养费属于双方协商的范畴,没有强制性,具体赔偿多少,由双方在合理范围内协商确定。 【法律依据】 《侵权责任法》第16条,侵害他人造成人
上海十级伤残的营养费误工费赔付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天数的计算一般可以参照司法鉴定对营养期的鉴定,也可以根据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受害人出院后,伤情稳定后,可以到司法鉴定机构,做三期鉴定,即误工期、护理期、营养期,对三期确定后可以根据标准计算出营养费。 【法律依据】 《人身损害赔偿解释》第19条规定: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