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证据保存有以下规定:《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 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干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主要内容有:《干部行政处罚实施细则》第二条规定,单位干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单位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依照本条例给予处分。 第三条规定,单位干部依法履行职务的行为受法律保护,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受处分。 第四条规定,给予单位干部处分,应当坚持公正、公平和教育与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给予单位干部处分,应当与其违法违纪行为的性质、情节、
行政处罚一般程序的内容,包括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制作处罚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告知权利、当事人陈述和申辩、送达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一般程序在三个月内调查完毕,特殊情况可以延长。 行政机关应在7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但是,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书依法应当在2日内送达。
教育行政处罚的种类如下: 1、责令停业招生或停办; 2、注销办学许可证; 3、停止或取消颁发证书的资格;等等。 【法律依据】 《教育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受教育者收取费用的,由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退还所收费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的依据法律解释:根据国务院《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适用一般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应当向社会公示。 公示的信息主要包括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行政处罚信息摘要,在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书面告知
在我国公安行政处罚记录一般是不会撤销的,除非被处理人死亡,公安机关会作为过期档案处理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五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上级行政机关或者有关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没有法定的行政处罚依据的; (二)擅自改变行政处罚种类、幅度的; (三)违反法定的行政处罚程序
介绍童工就业的行政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法律依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七条: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对于违法行为成立后且拒不配合处罚的犯罪者,法院有权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二条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
(1)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2)精神病人在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时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 (3)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不予行政处罚,责令监护人加以管教;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有违法行为的,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决定;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由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报请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给予拘留的行政处罚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决定。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状况,组织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本行政区域内容易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