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行政处罚70岁老人的法条是比较特殊的。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如果70岁老人有违法行为的,可以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但不执行具体的行政拘留处罚,也就是说要进行处罚,但不执行行政拘留。如果未满70周岁的,则如果被处予行政拘留处罚的,由仍应正常执行。
行政处罚由具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实施,没有行政处罚权的行政机关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可以在法定授权范围内实施行政处罚。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若不具有管理公共事务的职能,则不能实施行政处罚。 根据《行政处罚法》规定,受委托的组织必须在授权范围内,以委托行政机关名义实施行政处罚,不能再委托其他任何组织或个人实施行政
行政处罚听证的时间限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行政处罚听证程序: 1.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3日内提出。 2.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7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3.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4.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
部门规章是可以设定行政处罚的,但是有范围的限制。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二条规定,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可以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前款规定的国务院部、委员会制定的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或者一定数量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国务院规定。 国务院可以授权具有行政处罚
可以进行立案受理。行政处罚证据指能够证明行政处罚案件真实情况的一切材料。行政处罚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及现场勘察笔录等。行政处罚证明责任是行政处罚证据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 对违法行为给
行政处罚告知笔录具体多久送达,没有统一规定。一般来说,在收到查处后一周内,经营户可以拿到这份材料。如果对行政处罚不服,可以及时发起复议。 按照《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 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
该问题存在争议。一般认为,对已经处理过的盗窃行为,即使原处罚偏轻,也不能重新计算(比如盗窃三次,累计数额达不到盗窃罪的标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不构成犯罪)。是否将已经受过行政处罚的盗窃行为,计算在“多次盗窃”的行为之中,法学界存在争议。 一种意见认为,同一种行为不能作两次以上处罚——禁止重复评价原则。此观点被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采纳——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
商业行贿不管多少钱,都可以能被处以行政处罚,只要符合商业行贿的构成要件即可。 商业贿赂的构成: 1、主体,商业贿赂的受贿人是不特定的,行贿人是特定的,必须是经营者或者能够代表经营者的代表人或代理人。 2、行贿者的目的,在商业贿赂中,行贿人的目的是明确的经营利益或可能带来经营利益的交易机会。 3、侵害的客体,商业贿赂罪侵害的客体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4、法律规范
行政处罚公开和公布不一样,行政处罚公开和公布的区别极大,简而言之公布是公开发布、使大家知道。公开是不加隐藏、使秘密成为公开。前者是一种行政程序,后者是一种行政制度,保障广大公民的知情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务院办公厅是全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国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重大行政处罚法制审查制度》 第一条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保护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单位行政执法工作程序化、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具有行政执法职权的部门(以下简称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执法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