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视居住不等于行政拘留。监视居住是指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在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是临时性措施。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措施,不是阶段性的措施,是最终处理结果。
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被撤销了,则不会拘留;反之拘留的处罚决定没有被撤销的,则依然会进行拘留。 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由,可以适当延长,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个月。日期从执行法院作出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暂缓执行的决定由上级人民法院作出的,从执行法院收到暂缓执行决定之日起计算。
行政拘留和羁押的区别如下: 1、法律性质不同。羁押本身不具有惩罚性;行政拘留具有处罚性质; 2、适用对象不同;刑事羁押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行政拘留违反治安管理处罚,尚不构成犯罪的人; 3、适用机关不同。
行政拘留属于治安管理处罚,
行政拘留时间能折抵刑期。
行政拘留不算前科。所谓前科,是指上一次的犯罪事实及受到的刑罚。 所以只有构成了犯罪的,才存在有前科的问题,仅仅是被给予行政处罚的,并不构成犯罪,所以是不存在前科的问题的。 不过行政拘留的案卷会长期保存在公安机关,有些机关必要时可以进行查询。
父辈们被行政拘留过,对子女的成长进步基本没有影响。即使是本人受过行政处罚,只要不是去应聘政治审查要求高的职业,如参军、政法等,也不会对本人造成什么影响。行政处罚毕竟是不良记录,还是要在生活中注意遵纪守法,不要给自己的人生荣誉沾上污点。
单位不会调查行政拘留的记录。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行政拘留的记录一般只有公安机关可以查询,但是不会公开,任何普通单位和个人是无法查询的。
行政拘留的,是在当地拘留所执行。拘留所应当依法保障被拘留人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不得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或者指使、纵容他人侮辱、体罚、虐待被拘留人。被拘留人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拘留所的管理规定,服从管理,接受教育。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1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三)七十周岁以上的。(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