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区别是: 第一,法律性质不同。行政拘留(又称治安拘留)尽管是行政处罚中最严厉的处罚,但也只是一种行政处罚手段;而刑事拘留是在刑事诉讼中为了保障诉讼顺利进行所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不是制裁手段。 第二,行政处罚的对象主要是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尚未构成犯罪的违法者;刑事拘留的对则象是触犯刑法,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现行犯或者重大犯罪嫌疑分子。 第三,适用的目的不同。行政拘留的目的是通过这种处罚手段来惩罚和教育违法者;刑事拘留的目的在于防止或制止现行犯、重大犯罪嫌疑分子逃避或妨碍刑事诉讼活动。
行政拘留是不会有案底的。案底一般是指,对行为人过去犯法或者犯罪行为的一种记录。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拘留属于一种治安管理处罚,只会在短期之内限制人身自由,只是一种行政处罚。因此被处以治安处罚,并不属于刑法范围内的问题,也就不会存在所谓的留案底的问题。
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是指行为人违反治安管理,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但由于行为人存在某种特殊原因,决定给予其行政拘留处罚不予执行的一种执行制度。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 (二)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70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
行政拘留不执行算是拘留。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有: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2、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3、七十周岁以上的; 4、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行政拘留没有案底。 1、案底是指某人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行政拘留并不涉及犯罪,所以不会留下案底。 2、但作出行政拘留的行政处罚的,公安机关会制作形成治安拘留档案,保留在原办案单位,且永久存档。
行政拘留缴纳的保证金是按剩余拘留期限每日200元的标准缴纳保证金。公安机关认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由被处罚人或者其近亲属提出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的处罚决定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期间是不可以监视居住的。行政拘留属于行政处罚,是行政机关对于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当事人所进行的处罚。而监视居住是刑事诉讼中限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不得离开住处或者指定的居所,并对其行为加以监视、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强制措施。
被行政拘留有治安处罚档案,无法消除,但也没有太大影响。 我国没有前科消除制度,这些记录都会伴随当事人终生。 不论是行政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只要公安机关处理后,都要作为案件档案留存。 案件材料是不会自动消除的。
行政拘留的记录公司一般不能查出来,行政拘留只有在公安机关的系统可查,但是不会公开,普通单位和个人无法查询,但是公司可能会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 行政拘留的记录会作为案件档案留存在公安机关的系统,主要有以下目的: 1、让案件当事人在对该案进行复核时有案可查; 2、保存案件材料,以备上级核查和备案; 3、确保将来被处理人再次出现违法甚至犯罪时,其曾经的经历可以作为处理的参考依据。
异地被行政拘留,户籍所在地派出所能查到。现在全国公安内部信息网共享,户籍常住人口有被外地公安机关行政或刑事处罚的,公安户籍网都能查到。 根据法律规定,行为人被予以行政处罚的,相关的书面案卷材料会保存在原办案单位,是永久存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