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拘留不执行的法律依据如下: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有下列情形之一,依照本法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一)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 (二)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的; (三)七十周岁以上的; (四)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婴儿的。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四条规定
被处以行政拘留要不要罚款需要看是否满足一定条件,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可以合并处以罚款。 【法律依据】 《治安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行政拘留不是违法犯罪。行政拘留是属于行政处罚方面的处罚,所以在严格意义上面来说并不是属于犯罪。 【法律依据】 《行政处罚法》第八条,行政处罚的种类: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四)责令停产停业; (五)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六)行政拘留;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行政拘留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专指公安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律规范的人,在短期内限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 行政拘留可以申请暂缓执行。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
行政拘留期满了不会再继续拘留,行政拘留期满放人的,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的规定,被执行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拘留所执行。对于拘留期满的被拘留人,拘留所应该发给解除拘留证明书,按时解除拘留。 根据《拘留所条例实施办法》第五条,对下列人员的拘留在拘留所执行: (一)被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依法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 (二)被人
在我国行政拘留通知家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第九十七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处罚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150条规定:公安机关作出行政拘留处罚的,应当及时将处罚情况和执行场所通知被处罚人家属。被处罚人拒不提供家属联系方式或者有其他无法通知情形的,公安机关可以不予通知,但应当在决定书中注明。
行政拘留的执行: 1、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 2、被处罚人不服行政拘留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暂缓执行行政拘留的申请,并提出担保人或者按每日行政拘留二百元的标准交纳保证金,行政拘留处罚暂缓执行。 行政拘留公安机关会依据规定,将处罚档案长期保存,因此,行政拘留会留下违法案底。 《治安管理处罚法》
行政拘留送达程序规定的送达方式有:直接送达、留置送达、邮寄送达、公告送达。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五条第四款的规定,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作出后七日内交付邮寄、进行委托送达或者公告送达。
行政拘留后一般是不会判刑的,根据我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拘留是一种重要的也是常见的行政处罚的种类,判刑是刑事处罚。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法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 (二)罚款; (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行政拘留5天会在拘留所执行或者在当地的公安机关执行。 【法律依据】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二条规定,对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在处罚前已经采取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时间,应当折抵。 限制人身自由一日,折抵行政拘留一日。 第一百零三条规定,对被决定给予行政拘留处罚的人,由作出决定的公安机关送达拘留所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