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赔偿和国家补偿的区别为: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国家补偿的根本属性在于国家对特定受害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损失的填补,旨在求得因公共利益而遭受特别损失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补救,以体现其与普通公众间的利益平衡,并不意味着任何对国家的非难。这可以说是两者最主要的区别。
是否补偿要分情况。如果用人单位保持劳动薪酬、环境等条件不变或者提高劳动条件的情况下,员工仍然选择不续签的,用人单位不用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降低薪酬等手段降低原来的劳动条件,员工拒绝续签的情况,可以要求用人单位进行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不愿续签的,按照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金。
在对商铺进行拆迁赔偿过程中,作为被拆迁方而言,可以享有的经济补偿内容包括了商铺的具体价值保障以及因停产停业所带来的直接损失等等; 值得关注的是,商铺的价值评估标准必须保证不会低于与被征用房屋相似属性的其他房地产市场价格标准。
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1、补偿类容有如下几种:土地补偿费用。 2、青苗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1、楼房(二层以上)每平方米补偿3300元。砖瓦房每平方米补偿2400元。平(草)房每平方米补偿1900元。 2、其他地上(下)附着物补偿标准:仓房每平方米补偿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补偿165元。沼气池每个补偿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补偿190—300元。
1、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中没有关于征占用林地的统一补偿标准; 2、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拆迁各地补偿政策不统一,可能存在一个项目一个区片一个政策的问题,是否合理应当参照当地市场价格和实际情况。对赔偿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建议依法维权。征收补偿方案不合理的,被征收人对征收补偿方案有异议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1、现在农村土地在征收的时候一般都是需要根据土地的用途来提供相应的补偿费用,土地的情况不一样,那补偿的费用肯定也是不一样的,正常来说现在农村土地征收一亩的价格是要达到10万元到20万元的,这个也是要看当地的经济发展的,如果说当地的经济发展比较好,土地的位置也比较优越,那土地征收的费用也会稍微高一些,基本上也是能够达到一亩30万元以上的。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三条,对因征收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安置补偿、地上随着物和青苗补偿归开垦者所有。 法律规定,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1、《劳动合同法》第82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2、第14条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