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债务人存在恶意债务人须明知有损债权人的权利,以知其行为可能引起或增加其无资历状态为已足。2.受益人存在恶意。受益人的恶意是指受益人在取得一定财产或者取得一定
法定抵销债务的构成要件:1、抵消人与被抵消人之间互负债务、互相债权。2、抵消的债务必须是同种类的给付。3、必须双方债务均已届清偿期。4、双方适用抵消的债务是能抵
1、债的一方当事人为两人或两人以上2、给付须基于同一原因。3、债的标的为可分。4、当事人依一定的份额享有债权或负担债务。《民法总则》第一百七十七条规定,二人以上
合同的成立需要满足以下条件:1、订约主体存在双方或多方当事人。所谓订约主体是指实际订立合同的人,他们既可以是未来的合同当事人,也可以是合同当事人的代理人,订约主
不当得利是很多人都没有听说过的一个词,对于不当得利的意思就是说没有通过合法的途径,获得的利益而导致了他人的利益受到损失,当返还给受损人即受到损害的一方,那么在法律上对于不当得利之债的构成要件有哪些呢? (一)一方面取得财产上的利益; (二)他方受到损失; (三)取得利益与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四)没有法律上的依据。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一百一十八条民事主体
构成犯罪的,需要具备以下4要件: 1、犯罪主体:行为人必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在我国,一般的年满16周岁的正常人,就可以构成犯罪主体。而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构成犯罪主体。但14周岁以上的人,满14周岁而不满16周岁的人应对特殊的8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 2、犯罪的主观方面:行为人必须是故意或者过失的,即存在犯罪主体存在过错。 3、犯罪客体:
一般侵权行为要件包括加害行为、损害结果、因果关系等。所谓加害行为又称致害行为,是指行为人做出的致他人的民事权利受到损害的行为。 所谓有损害事实的存在,是指因一定的行为或事件对他人的财产或人身造成的不利影响。 侵权行为只有在加害行为与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才能构成。 一般侵权行为的构成,除须具备上述各要件外,还以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为必要条件。 亦即只有在行为人具有主
教唆犯的构成要件首先教唆对象,必须是教唆达到法定年龄、具有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人。 否则不成立教唆犯,而成立间接正犯。就客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他人犯罪的行为即教唆行为。教唆行为的方式没有限制,既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还可以是示意性的动作。 就主观方面而言,必须有教唆故意。从故意形式上说,共犯教唆犯的成立既可以是直接故意,也可以是间接故意。
根据刑法规定,玩忽职守罪主观上必须是过失,如果故意则不构成本罪。 也就是说,行为人对于其行为所造成重大损失结果,在主观上并不是出于故意而是由于过失造成的。 也就是他应当知道自己擅离职守或者在职守中马虎从事对待自己的职责,可能会发生一定的社会危害结果,但是他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是虽然已经预见到可能会发生,但他凭借着自己的知识或者经验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发生了造成严重损失的危害结果
实施正当防卫必须同时符合以下4个条件: 1、只有在本人或他人的合法权利受到不法侵害时; 2、必须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 3、必须是对不法侵害者本人实施防卫,而不能对无关的第三者实施; 4、正当防卫不能超过必要的限度,不能造成不应有的损害。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